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
1、对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有统一组织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,专业成绩认可其统考或联考成绩,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,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;如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没有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,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(含第三批本科院校)在该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,录取时实行专业考试成绩上线,按文化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。
2、云南省艺术类音乐学、艺术设计、美术学专业成绩认可云南省统考成绩,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、云南师范大学或云南民族大学单独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;
3、如学院录取原则与少数省、市、自治区的投档原则或录取政策有冲突时,以该省的政策规定执行。